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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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5-04-01 11:06:08      分享至: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开展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设东、西两个校区,大一新生就读于西校区。地址:东校区: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西校区: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路东;邮编:451100。

第四条 学校设有工学部、商管学部、医学部、信息学部、艺体学部、国际学部、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设16个学院,设置本专科专业88个(不含专业方向),其中本科专业48个,高职高专专业40个,初步形成了以工学为主, 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

“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八条 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附后

第九条 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2日,4月21日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第十条 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

1、普通高中生、普通中职类考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上机考试,考试为一张试卷,其中文化素质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技能测试题目300分,共计5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比例为4:6,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按照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参加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范围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普通高中类毕业生和社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特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进行考试。

(2)普通中职类考生、艺术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现场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二)退役士兵考生实行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课成绩直接计为满分;需参加高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和程序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一条 命题与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每道题均有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以下为2025年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科:文管类:14500元/年/生,理工类:15000元/年/生(注: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3000元/年/生),艺术类:15000元/年/生,医学类:15000元/年/生。

住宿费统一为15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在校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是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3700元/生。
   (四)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或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

   第十九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部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85011888;纪委监督电话:0371-85015000;地址:东校区: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西校区: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路东;邮编:451100。

  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zzgy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zzgyxy.edu.cn/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专业

序号专业学制学费(元/年/生)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15000
2电气自动化技术315000
3机电一体化技术315000
4智能制造装备技术315000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15000
6建筑工程技术315000
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15000
8工程造价315000
9应用电子技术315000
10现代通信技术315000
11计算机应用技术313000
12大数据技术315000
13软件技术315000
14护理315000
15康复治疗技术315000
16药品经营与管理315000
17药品生产技术315000
18大数据与会计314500
19市场营销314500
2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14500
21旅游管理314500
22工商企业管理314500
23空中乘务314500
24现代物流管理314500
25动漫制作技术315000
26环境艺术设计315000
27广告艺术设计315000
28艺术设计315000
29音乐表演315000
30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315000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5-04-01 11:06:08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开展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设东、西两个校区,大一新生就读于西校区。地址:东校区: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西校区: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路东;邮编:451100。

第四条 学校设有工学部、商管学部、医学部、信息学部、艺体学部、国际学部、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设16个学院,设置本专科专业88个(不含专业方向),其中本科专业48个,高职高专专业40个,初步形成了以工学为主, 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

“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八条 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附后

第九条 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2日,4月21日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第十条 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

1、普通高中生、普通中职类考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上机考试,考试为一张试卷,其中文化素质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技能测试题目300分,共计5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比例为4:6,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按照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参加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范围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普通高中类毕业生和社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特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进行考试。

(2)普通中职类考生、艺术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现场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二)退役士兵考生实行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课成绩直接计为满分;需参加高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和程序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一条 命题与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每道题均有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以下为2025年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科:文管类:14500元/年/生,理工类:15000元/年/生(注: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3000元/年/生),艺术类:15000元/年/生,医学类:15000元/年/生。

住宿费统一为15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在校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是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3700元/生。
   (四)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或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

   第十九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部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85011888;纪委监督电话:0371-85015000;地址:东校区: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西校区: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路东;邮编:451100。

  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zzgy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zzgyxy.edu.cn/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专业

序号专业学制学费(元/年/生)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15000
2电气自动化技术315000
3机电一体化技术315000
4智能制造装备技术315000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15000
6建筑工程技术315000
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15000
8工程造价315000
9应用电子技术315000
10现代通信技术315000
11计算机应用技术313000
12大数据技术315000
13软件技术315000
14护理315000
15康复治疗技术315000
16药品经营与管理315000
17药品生产技术315000
18大数据与会计314500
19市场营销314500
2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14500
21旅游管理314500
22工商企业管理314500
23空中乘务314500
24现代物流管理314500
25动漫制作技术315000
26环境艺术设计315000
27广告艺术设计315000
28艺术设计315000
29音乐表演315000
30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315000